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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机关出台政策:制售不合格医疗器械最高判无期
2020-02-19        发布者:首宏医疗控股集团

前几日,国家最高人民法院、检查员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惩处通知,要求各地方机关严格执行,加大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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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肺炎疫情现状,不少不法分子借机制造出售劣质口罩,为此国家也加大了对医疗器械的检查力度,劣质口罩销售案件不断曝出,严重影响疫情管控工作。国家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严惩制售假冒医疗器械犯罪行为。


据分析疫情期间制售假冒伪劣口罩行为,已经严重违反了刑法规定。通知中规定,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国家标准的医用口罩、护目镜等医疗器械,严重危害国人健康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另一方面,对已经过期的口罩进行重新包装,高价售卖的行为,可根据实际情况,最高判处无期徒刑。目前国家市场监管局在疫情发生之后,已经对10万多生产医疗器械的厂家进行检查,破获各类制售假口罩的违法犯罪行为。另外对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的行为,加大了处罚力度。


目前我国正处于抗疫工作的紧张时期,因此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也异常严格。地方政府也出台响应文件,对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将顶格处罚。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底线不能碰,一旦触碰,就会严重影响通报生命安全,必将受到严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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